個人欲申請成為一般會員、觀察會員或贊助會員者,需具以下條件:
- 一般會員:凡現任或曾任符合下列資格,經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介紹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為一般會員。
- 符合中華民國〈文化資產保存法〉與相關法規規定,具備遺址發掘資格之考古學者專家
- 任職於教學、研究、典藏展示單位或政府機構之考古學者
- 參與考古學研究工作之其他相關學科學者專家
- 任職於教學、研究、典藏展示單位或政府機構,配合考古學研究工作之資深(至少四年)專業技術或行政人員。
- 觀察會員:考古學或修習考古學課程之相關科系畢業生或研究所在學學生、或從事考古學相關工作的技術與行政人員,經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之介紹,得申請為觀察會員。觀察會員資格滿四年以上者,得申請變更為一般會員。此兩種申請,均需經理事會審查通過。
- 贊助會員:認同本會宗旨,對本會熱心贊助者,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之介紹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贊助會員。
注意事項:入會申請書填妥且具三名一般會員介紹人簽名者,請將申請書以電子檔形式寄至學會信箱 societyarchtaiwan@gmail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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